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(qū)江門萬達廣場2幢
智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(tǒng),也叫做智能疏散照明;
其實在國家標準規(guī)范中較為正式的叫法應該是:消防應急照明集中控制型系統(tǒng)。
國家標準GB51309-2018《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(tǒng)技術標準》中3.1.2規(guī)定:系統(tǒng)類型的選擇應根據建、構筑物的規(guī)模、使用性質及日常管理及維護難易程度等因素確定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、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場所應選擇集中控制型系統(tǒng);
2 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(tǒng),但未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場所宜選擇集中控制型系統(tǒng);
3 、其他場所可選擇非集中控制型系統(tǒng)。
從規(guī)范中我們可以看到,并不是所有的場所都需要設計使用智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(tǒng)。
設置了消防控制室的建筑,均應采用智能疏散照明;
設置的消防控制室所管轄范圍內又設置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(tǒng)的建筑,均應采用智能疏散照明。
▲敏華智能疏散照明